抖音“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例如“299元六天五日云南跟团游”)具有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合理价钱招徕游客等特性,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旅游市场次序。
为维护广阔旅游者和旅游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抖音平台凑合“低价跟团游”类商品停止专项管理,公告如下:1、商家不得在平台上发布/售卖不合理低价的游览产品抖音平台将对此类商品停止专项排查管理。
如商家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合理竞争扰乱市场次序,平台将依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对商品停止封禁处置,同时可视情节严重水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理、扣除保证金、清退店铺等处置措施。
请各位商家及时自查自检,防止因而形成不用要损失。
2、推行旅游产品的创作者不得经过优惠券发放、返现、补贴、买赠等营销手腕,或在口播/背景板/评论/卖点等场景宣传违规价钱信息,使得旅游线路商品成交价低于平台管控规范。
附录二:旅游产品商品价钱管理规则《在线旅游运营效劳管理暂行规则》第十八条:在线旅游运营者应当辅佐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停止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买卖时机。
第三十六条 :在线旅游运营者违背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则,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买卖时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矫正,给予正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国度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规范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停止处分处置:(一)对游览社的处分处置: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理三个月,情节严重的,撤消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运营效劳信誉档案,向社会予以发布。
(二)对游览社相关义务人的处分处置:一是对直接担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撤消游览社业务运营答应证的游览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游览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运营效劳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运营效劳信誉档案,向社会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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